公有住房能任意收回吗?

公有住房不能任意收回,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会被收回,说明如下:
1、《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2、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公房没产权怎么办
理论上说无论住了多少年公房,企业,事业单位都是可以强制无条件收回公房的。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公房长期元人居住应该收回重新分配给需要居住的家庭使用。所谓公房:就是产权属国家所有的,不是私有有。
现在生活条件好了,经过自己的奋斗努力,好多人家买了商品房,有了自己的房产,住进了高楼大厦,甚至别墅区。原居住的公房就空在那儿。这是一种浪费,收回给急需的人家,物尽其用。
享受房改房单位自管公房需要收回吗
不需要。
享有房改房产权的个人,单位无权收回。不过如果当初双方签订了协议,有协议约定当事人违约,单位可以收回房改房。
【拓展】
房改房是指于1994年国务院发文实行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是中国城镇住房由从前的单位分配转化为市场经济的一项过渡政策,现如今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有住房。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
单位公有住房人死可以收回房子吗
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规定确定新的承租人:
(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
(二)不能按第一条协商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在共同居住的中确定变更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子女,按他处住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等;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三)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由其他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
(四)不能按第三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按下列顺序确定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居住情况;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处住房情况。
公有住房可以买成全私房产权吗
公有住房可以买成全私房,这是公房是否要变私房取决于当地的国家的房改政策。没有具体法律的规定。就公房本身来说,对个人意义很大,国家不能随意收回,遇到拆迁时,按照拆迁法会获得拆迁补偿。还可以按照房改办理。即使不办理房改,遇拆迁时,公房承租人会获得拆迁补偿。流程为:
1、要求产权人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房屋所有权原件及/或共有权证原件;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该房屋的证明;原产权单位同意出售该房屋的证明(在以标准价购买的前提下);
2、要注意产权过户手续的办理与房屋价款交付的联系;
3、注意小区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基金、取暖费等的承继。
4、与产权人签署买卖合同,并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及房屋产权证明共同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和产权证。需要去房产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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