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无论是否有意,只要交警认定肇事逃逸都会按肇事逃逸处理,只是在具体处理时会根据情况在肇事逃逸处理的允许范围内会酌情适当从轻处理。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意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无意刮蹭不知情的,不算肇事逃逸。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刮蹭逃逸,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无意剐蹭车走了算是逃逸吗
一、蹭了车走了算肇事逃逸吗
1、蹭了车走了是属于肇事逃逸,视情况而定:
(1)剐蹭了别人的车然后走了,如果是明知道造成了剐蹭还离开现场的算肇事逃逸;
(2)如果实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走了,此时不属于肇事逃逸。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零七条
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二、交通事故逃逸认定标准是什么
1、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2、主观上是为了逃避事故责任;
3、客观上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行为。

开车无意撞死人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主观:
开车撞死人法律规定怎么判 驾驶机动车有时是会发生 交通事故 的,我国的交通事故发生率并不低,且发生交通事故不仅要赔偿还要进行一系列麻烦的处理事项,特别如果不小心撞死人了是会可能判刑的,那么,开车撞死人怎么判刑呢?看事故伤亡的人员数量和危害程度,有没有 肇事逃逸 。 一、《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为依法惩处 交通肇事 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1、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 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通过以上的介绍,相信您对开车撞死人法律规定怎么判处,都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了,但如果在生活中,您遇到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可以到进行 在线律师 咨询,对应您的需求,将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法律客观: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以上就是关于无意肇事逃逸怎么处罚,无意肇事逃逸怎么处理的全部内容,以及无意肇事逃逸怎么处罚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您。
版权声明:本文来自用户投稿,不代表【易百科】立场,本平台所发表的文章、图片属于原权利人所有,因客观原因,或会存在不当使用的情况,非恶意侵犯原权利人相关权益,敬请相关权利人谅解并与我们联系(邮箱:350149276@qq.com)我们将及时处理,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创作环境。